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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政策宣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民政部  阅读:183924次 更新时间:2023-10-21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决定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政策宣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6 日(周三)—9月8日(周五)。

9月6日(周三)15:00-21:00报到,9月8日(周五)17:00结束返程。

二、培训地点

民政部培训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大兴校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三、培训对象

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驻会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1.培训班名额为100人,报满为止;2.职务为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3.须在民政部完成负责人备案手续;4.每家社会组织限报1人;5.2018年以来新当选的驻会负责人可报名参加线下培训;其他负责人届时可通过线上收听收看。

四、培训主要内容

(一)党建管理

1.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政策介绍;

2.全国性社会组织四强党支部经验介绍;

(二)法人管理

1.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政策介绍;

2.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抽查政策介绍;

3.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和宣传工作介绍;

4.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政策介绍;

5.社会组织执法工作政策介绍;

(三)活动管理

1.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政策介绍;

2.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管理政策介绍;

3.社会组织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政策介绍;

4.社会组织职业资格认定、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活动管理政策介绍;

5.社会组织标准化工作管理政策介绍;

6.反垄断法律制度和执法实践介绍;

(四)财务管理

1.社会组织收费管理政策介绍;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

五、报名须知

参加线下培训的人员通过网上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219.148.94.218:18085/activity-detail?id=18,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8日17:00,额满自动关闭。报名结束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报名审核通过后,以报名人员填报时的手机短信和微信等方式向参训人员发送确认信息,并组建培训学习微信群。通过线上参加培训的人员不需报名,具体收听收看方式另行通知。

https://chinanpo.mca.gov.cn/news/img/2351/1692258202888.png

六、有关要求

(一)除交通费自理外,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培训班实行封闭管理,参加线下培训的人员应提前与本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培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不得随意调换参训人员或无故缺训。

(三)参加线下培训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于9月6日(周三)15:00-21:00前往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楼(10号楼)一楼前台报到。因培训中心内不能停车,建议参训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于9月6日16:30到民政部西门(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1和2号线建国门地铁B口出南行700米)集合,统一乘车前往。

(四)培训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借培训名义进行会餐宴请和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乙类乙管部署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8月17日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李安妮(010-58124123)

朱火红(010-58124075)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综合楼中国地名学会

电话:010-80206791;传真:010-65126979

邮箱:wk57888@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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